今年,自治区实行小麦收储制度改革,目的是通过改革建立市场定价、优质优价、优质优补、多元主体入市收购的小麦市场化收购机制,科学合理安排自治区小麦种植的区域和面积,调减过剩粮食品种和面积,推进优质品种优价收购,确保种粮农民收益。我们郑重承诺:会进一步加强全疆小麦收购工作的监督和检查,欢迎大家监督小麦收购工作,我们会及时解决小麦收购中出现的各种问题,确保及时收购、举报渠道畅通。保护好广大种粮农民利益。
答:农户可自主选择收购主体。凡是具有粮食收购许可证的国有粮食企业、加工企业、其他依法在工商部门登记的企业和粮食经纪人都可以收购。收购价格可以与企业协商确定,收粮企业必须公开收购价格和政策,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,做到优质优价,并及时兑现粮款。
(4)售粮者对小麦检斤验质结果有异议时,有权向收购站点要求复验,也可拨打举报电线)要按公开的小麦价格收购,不得压级压价。
收购期间,各级发改、工商、质检、粮食等职能部门将组织开展市场巡查,从严查处收购企业恶意压低价格、坑害、市场垄断等违法违规行为和收购价格不公开、打“白条”等坑农害农行为,监督小麦收购。
通过“新疆粮食局”网站“领导信箱”、“咨询”栏目进行业务咨询、举报;,在“收储改革”栏目的“咨询”邮箱进行业务咨询、举报。
答:改革政策规定在现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每亩100元的基础上,对自治区下达种植指导计划内冬小麦每亩增加补助30元、春小麦每亩增加补助15元。
坚持把粮食作物作为农业保险的保障重点,按照种粮农民“愿保尽保”与投保标的“应保尽保”有机结合的原则,不断提高小麦保险参保率,扩大保险范围。
第二步 村级全面核实,进行实名公示(公示内容:申报品种、申报面积等,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),乡(镇)复核,县(市)农业部门和地(州、市)农业部门核查,核实认定。
(4)优化服务措施,通过预约收购、增设收购网点、增加收粮机械等方式,加快收购进度,防止出现“过夜粮”“排长队”和农民“卖粮难”问题。